【发布时间:2012-07-18 17:09:09 阅读次数: 】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对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系统支架供应商招标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光伏发电系统支架供应商。中标的供应商将获得由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颁发的《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供应商证书》。《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供应商证书》的有效期暂定为两年。现邀请合格的光伏发电系统支架制造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系统支架供应商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CSIE12021022 三、招标内容:光伏发电系统支架注册供应商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8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的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银行资信记录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招标货物的供货;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09~2011)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5)具有近三年(2009~2011)国内实际安装业绩,拥有总容量60MWp及以上地面光伏电站支架的累计安装业绩或具有国华公司20MW供货业绩; (6)投标方拥有自己的加工制作工厂,并提供加工机械设备清单; (7)投标方设备在国内光伏电站建设中无不良运行记录;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商务记录。 (8)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拒绝其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次招标供应商不允许外包。 (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售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2年7月19日起至2012年7月26日,每天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七、售卖招标文件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七层7038室。 八、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并出示的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九、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8月1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递交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神华大厦C座)817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八层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李海华 电 话:010-58131132 传 真:010-58131164 邮 箱:lihaihua@shenhua.com.cn 招 标 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9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郑江峰 电 话:010-58157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