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04 15:19:50 阅读次数: 】
资审公告 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全厂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全厂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采购,(招标编号:CSIE15044630)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 项目概况: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或买方”)计划在宁东煤化工基地建设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建设范围主要包括空分、备煤、煤气化、一氧化碳变换、合成气净化、硫回收、油品合成、油品加工、尾气处理等工艺装置,以及与工艺装置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和厂外工程。项目主要工艺技术采用GSP的煤粉加压气化技术和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的油品合成及加工工艺技术。 2.2招标范围 全厂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分为金属和非金属两类,预估数量为:金属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16862个,非金属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为1749个。 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包括动力站装置、油品合成装置、油品加工装置的金属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预估数量:标准件可拆卸式罩壳7218个,非标件可拆卸式罩壳50㎡;第二标段包括气化装置、甲醇装置、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及其他装置的金属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预估数量:标准件可拆卸式罩壳9644个;非标件可拆卸式罩壳355.83㎡;第三标段包括动力站、空分、油品合成与加工装置及其他装置的非金属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预估数量:标准件可拆卸式罩壳1749个;非标件可拆卸式罩壳472㎡。 工作内容包括如下内容: (1)测量设计:对阀门、管件以及非标设备等进行现场测量,并对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进行设计。 (2)材料采购:所有材料由中标人采购。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和业主要求。 (3)制造:完成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的生产制造工作。 (4)运输:负责产品运输至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 (5)安装:完成本工程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的安装,以及安装过程中的脚手架等辅助措施的材料配备及施工。 (6)技术服务:提供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对业主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工期要求 : 动力站装置B1-B2锅炉、公用工程装置、甲醇装置于2015年11月01日中交; 空分装置1-3套、备煤装置BLOCK1、动力站装置A3-A4锅炉、气化装置BLOCK1和变换装置1系列于2016年01月01日中交; 净化装置Ⅳ 系列、硫回收装置I系列、甲醇装置、酸水汽提装置、动力站装置B3-B4锅炉于2016年02月01日中交; 空分装置4-6套、备煤装置BLOCK2-3、气化装置BLOCK2-3、变换装置2-3系列、动力站装置B5-B6锅炉、A1-A2锅炉、油品合成A线和油品加工装置于2016年03月01日; 净化装置Ⅲ系列、硫回收装置Ⅱ系列于2016年04月01日。 空分装置7-12套、备煤装置BLOCK4-7、气化装置BLOCK4-7、变换装置4-6系列于2016年07月01日; 净化装置I-Ⅱ系列、硫回收装置Ⅲ系列和油品合成B线于2016年10月01日。 性能考核完成日期为中交后两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 金属一体化可拆卸保温罩壳申请人资格要求(第一、二标段): (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申请人必须是一体化可拆式保温罩壳生产厂。 (3)申请人须具有2012年至今石油化工、煤化工或电力行业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金属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或金属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框架协议(框架协议项下的供货合同合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不少于1份(须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原件,框架协议年限不限)。 (4)申请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供产品不涉及任何专利纠纷,并提供保证书。 (6)神华招标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注:经业主核实,申请人如存在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可以取消其入围及中标资格。 非金属(玻璃钢)一体化可拆卸保温罩壳申请人资格要求(第三标段): (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申请人必须是一体化可拆式保温罩壳生产厂。 (3)申请人须具有2012年至今石油化工、煤化工或电力行业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非金属(玻璃钢)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或非金属(玻璃钢)一体化可拆卸式保温罩壳框架协议供货合同一份(框架协议项下的供货合同合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须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原件,框架协议年限不限)。 (4)申请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供产品不涉及任何专利纠纷的保证书。 6)神华招标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注:经业主核实,申请人如存在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可以取消其入围及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申请报名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08月04日至2015年08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表需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或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31房间,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持单位授权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5.4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8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夏银川市沙湖宾馆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余 电 话:0951-696563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徐金柱 胥海娟 电 话:0951-6971438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csie_xjz@163.com 网 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04日 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位申请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1、申请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3、申请人需在以下17家银行中任何一家开通企业网银,完成电子支付。17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河北银行、徽商银行、BEA东亚银行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1、供应商申请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供应商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招标财务”菜单下“供应商网上支付”功能; 4、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缴费内容; 5、点击操作框右上角“网上交费”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中输入校验码,点击“提交订单”,然后点击“立即支付”。按照提示用申请人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6、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_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地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