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14 10:44:04 阅读次数: 】
| 资格预审公告1.项目条件 神华宁煤集团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及烯烃二期项目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适合烃类防火)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SIE15017142)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本次拟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确定合格的供应商,现公开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 项目概况: 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独资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建设规模为年产油品404万吨,其中调和柴油273.7万吨、石脑油98.3万吨、液化气33.3万吨、甲醇100万吨,年转化煤炭(原料煤+燃料煤)2466万吨。总占地面积约428.31公顷,其中火炬占地57.25公顷,厂区占地371.06公顷。项目建设范围主要包括空分、备煤、煤气化、一氧化碳变换、合成气净化、硫回收、甲醇合成、油品合成、油品加工、尾气处理、等工艺装置,以及与工艺装置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和厂外工程。主要工艺技术采用西门子公司的GSP煤粉加压气化技术和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油品合成及加工工艺技术。 神华宁煤烯烃二期项目是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煤化工项目,位于中国宁夏灵武市宁东镇能源化工基地,总投资额达128亿元人民币,包括裂解装置、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和合成氨装置四套工艺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全厂服务设施。 框架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划分如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四个标包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申请人必须为防火涂料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如果防火涂料的生产制造及相关资质由其全资子公司提供,需提供当地工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必须自有独立的检测实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检测人员和设施(提供设备照片),能够对防火涂料效果进行检测。 (3)申请人必须提供2012年至今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厚型防火涂料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或框架协议业绩合同不少于1份(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4)申请人必须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必须包括防火涂料的生产制造)、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申请人必须提供符合所投标段采购材料耐火极限要求的厚型防火涂料烃类火灾委托试验报告,提供原件备查。(如申请人无室内用产品的烃类火灾委托试验报告,可以提供相同耐火极限的室外用产品的试验报告,投标产品需与试验报告一致) (6)申请人的月产能不得低于1500吨/月。申请人必须对其产能进行详细说明,提供所有相关生产设备参数并附照片。产能说明中应包含设备能力与产能的对应关系,原材料采购周期、生产负荷情况及其他因素对产能的影响。 (7)申请人必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及相应检验报告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备查),并满足下列所有技术参数:
注:此表为第四标段(室内厚型防火涂料)使用技术参数。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申请报名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从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1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未领购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购买文件另需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室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郑重说明: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资格预审公告要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完成神华招标网注册后,请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申请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要求为原件,其它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5.2资格预审文件第1包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第2包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第3包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第4包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8日11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9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祺、耿宏兵、吕晓波 电话:0951-6965873、6965929 邮箱:wangqi@snctl.com、genghongbing@snctl.com、lvxiaobo@snctl.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邮编:100007 电话:010-57336310 传真:010-58132374 联系人:刘浩 邮箱:69376455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