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14 14:26:23 阅读次数: 】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甲醇物资采购项目合格供应商招标资格审查公告 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的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现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甲醇物资采购项目合格供应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招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甲醇物资采购项目合格供应商招标 (2)招标编号:CSIE16030151 (3)招标内容:甲醇物资采购。 招标合格供货商短名单有效期12个月。 交货期: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2月1日,在合同有效期内按榆林化工分公司通知供货。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区1号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内指定地点交货。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是三证合一证件,只需提供工商局发布证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且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标的物的生产或经营甲醇物资的合格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甲醇或危化品第三类); (4)投标人应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并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2至2014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其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投标人最近三年(2013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失信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7)投标人应具有(2013年至2015年)与本次招标内容相似的同类销售业绩,2013年至2015年累计销售业绩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若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其成立后至2015年累计销售业绩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合同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清单,以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如:发票编号、物资名称、金额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获取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3.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 3.3购标途径: 3.3.1网上购标(推荐): (1)登陆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上传本公告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提交购标申请,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以购买。 (2)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 (3)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购标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使用投标人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通过神华工程公司集成业务系统2.0(IBS2.0)进行电子支付所投标项目的标书款(注企业网银支付是支付于电子平台的第三方公司非我公司企业账号),不接受网银汇款或电子转账,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不及时缴纳标书款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售标审核电话:0477-8296926; 3.3.2现场购标:投标人需满足公告第2条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购标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审查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明、资格审查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中的业绩证明(合同、以及相应合同结算的发票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现场购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神华佳苑综合楼(东胜区公安局北200米,原宇洋大酒店)一楼售标窗口购买招标文件。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28日上午8:00至10:00(北京时间)交招标人签收,逾期不予受理。 4.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601会议室 5.公布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时间: 合格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以传真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通知。对未通过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话联系方式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纸质资格审查文件为主。 中国经济导报网站(www.ceh.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保当清水工业园区 联 系 人:秦林 电 话:1814912643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与天骄北路交叉口北200米神华佳苑综合楼 联 系 人: 师继红、潘凯之 电 话:0477-8296926 传 真:0477-829553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