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15 09:11:00 阅读次数: 】
| 资格预审公告1.项目条件 本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公用工程管理中心厌氧颗粒污泥采购(项目编号:CSIE16011010)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范围
交货时间:收到订单后两个月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付款方式:90%到货款,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要求是颗粒污泥生产厂或贸易商,贸易商必须提供与生产厂签订的污泥处理等相关合作协议(原件备查); 3)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2013-2015)至少五份(超过200吨)的厌氧颗粒污泥供货业绩,所提供业绩复印件(原件备查);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申请人投标当日必须提供至少500ml污泥样品(贸易商需提供有合作协议的生产厂样品),样品需同时提供满足采购方提出的技术要求检测报告,并经采购方化验分析合格;(不同生产厂样品请分别包装并备注清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厂家不超过6家)。 5.申请报名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2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表需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或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售标窗口,联系人:刘浩,电话:010-57336310)持单位授权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5.4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5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9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泽昆 电 话:0951-696550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联系人:刘浩 电 话:010-57336310 传 真:010-58132374 电子邮件:693764555@qq.com 网 址:www.shil.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