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25 10:02:20 阅读次数: 】
|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华集团公司)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国内集中资格预审的方式选择国产露天矿自卸卡车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具备神华集团公司相应设备供货资格,其余供应商将不具备该资格。现邀请国内制造企业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后才可购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完成注册的申请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后购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未完成注册的申请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7室完成注册后在国华投资大厦608室购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售卖: 5.2.1购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付款方式为“电子支付方式”。电子支付方式必须使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内的电子支付方式流程交费,关于“电子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关于增加电子支付方式的通知”。 5.2.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0元整,售后不退。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10时整,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汉华国际饭店四层菖蒲宫,前台电话:010-58139988。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未按照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投标产品成功使用(运行)的证明原件需单独密封递交,上述证明的复印件应编制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证明原件退还时间:2016年9月6日15时至16时30分整;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1会议室。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神华招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付建卓 电 话:010-58131115 传 真:010-58132371 电 子 邮 箱:13707501@shenhua.cc 网 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招 标 人: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B座 邮 编:100011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22日 集中资格预审一览表
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供应商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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