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2 21:53:45 阅读次数: 】
国家能源集团主楼(原汉华国际饭店)维修改造项目办公家具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能源集团主楼(原汉华国际饭店)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神华天泓贸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神华天泓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主楼(原汉华国际饭店)维修改造项目办公家具
招标编号:CSIEZB180200882
国家能源集团主楼是原汉华国际饭店的改造工程。改造后的功能主要为办公和会议。改造后总建筑面积61590.82m2(原总建筑面积61336㎡),地上20层,地下3层。
本工程位于东城区西滨河路26号,地处中轴路与北二环路交汇点的东北角。南临滨河路及北护城河,北面与神华大厦C座办公楼相连,东邻中景豪庭(高档住宅)和神华大厦A、B座,西侧为规划中的天圆广场。大厦周边环境优越,有许多重要的古建遗迹和历史人文景观。大厦向东、向西分别离安定门、德胜门约1公里,南距钟鼓楼不到1公里。该用地紧临北二环路,交通便捷。总用地面积7178m2。
本次家具招标包括办公所需所有家具。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三年以上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2注册资金必须在1亿元人民币(含);且必须为家具生产厂商;投标人必须在北京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以环保部数据中心查询的数据为准,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三种国家家具质检中心或省部级(含)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主要原、辅材料及本项目相关的成品的抽样检验报告;
3.5 2015年至今投标人具有不少于3个(含)单个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办公家具项目合同;
3.6提供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后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良好);
3.7近三年内无产品质量投诉及行业不良业绩;
3.8提供拟参加本项目人员近6个月的个人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9企业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3个月的单位纳税证明。
3.10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通过资格预审及方案征集,最终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不多于7家入围投标人。如果通过初步评审和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供应商数量超过7家,评审委员会将进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选出7名合格供应商进入下阶段投标;如果通过初步评审和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为3-7家,则不再进行详细评审,通过评审的所有供应商均进入下阶段投标。如果通过初步评审或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公开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4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进行远程售标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选择本招标项目并请将上述需提供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上传一并递交申请购买(远程售标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
5.3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售卖标书现场交费”或 “神华招标网在线支付方式即网银支付”。进行远程售标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招标文件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注:关于购买招标文件付款及投标保证金支付详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3 月 2 日
9 时 30 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限3月2日当天),地点为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南二里庄19号(春秀路北口)百富怡大酒店二层福海厅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神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天泓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西滨河路19号中轴国际19层
联系人:李祥宇
联系电话:010-5733617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编:100007
联系人:卢爽
电话:010-58132345
邮箱:13707502@shenhua.cc
2018年2月12日
附件1:关于支付方式
一、支付方式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是订单中生成的账号。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至付款账户:
1) 付款到除订单中显示账号之外的其它账号的;
2) 付款账户名与订单中记录的交款人不一致的;
3) 付款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的;
4) 到账时间晚于订单最迟支付时间的;
5) 订单或者其中某笔费用已被部分或全部支付的;
6) 订单已被撤销的;
7) 所投项目或包已经终止的;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二、投标保证金
1、交纳。投标人可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具体支付方式详见“支付方式”的说明。
2、退还。
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需在系统中进行合同备案),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不再提供收据。投标保证金只能退还到原汇款人。
说明:如中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抵扣本包”或“抵扣本项目所有包”,则系统将自动抵扣中标服务费,若有余额将被原路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如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不允许抵扣”,或者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中标服务费的,将暂停退还保证金,待中标服务费成功交纳之后,再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