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24 10:27:15 阅读次数: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东北热电中心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项目五通一平施工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12】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北京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交易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资格预审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为使用北京市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生成器”(版本号:V3.0.0.1)制作生成的GEF格式电子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规划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东北侧,温榆河大道以西,京平高速公路以南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1套F级“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发电功率约845兆瓦,供热能力约596兆瓦,供热面积约1200万平方米。本标段为该工程配套的五通一平工程,道路面积约10000平米,土方量约15万立方米。 结构形式:路面为沥青路面。 计划工期: 合同估算价: 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厂区临时施工道路施工;厂区管网铺设;排水明沟施工;施工区(余热利用场地)整平;主厂房打桩区域场地整平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2年12月18日至2012年12月25日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可以远程或者到有形建筑市场自助服务区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www.bcactc.com)查看招标公告、进行投标报名,并保存报名回执。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12月20日至2012年12月26日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可以远程或者到有形建筑市场自助服务区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评审时)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30日16时00分前可以远程或者到有形建筑市场自助服务区登录电子化平台(www.bcactc.com)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化平台在成功接收文件之后,会提供回执,递交时间以电子化平台回执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应妥善保存回执文件; 7.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3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化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电子化平台向投标申请人提供撤回申请递交成功的回执; 7.4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成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上传电子化平台。电子化平台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在有形建筑市场外评审时)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30日 16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www.bcact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2012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