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7-23 15:34:04 阅读次数: 】
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全厂钢结构预制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条件本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全厂钢结构预制工程(项目编号:CSIE13042409)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本次拟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确定合格的钢结构预制供应商,现公开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 项目概况: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位于银川宁东镇,属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主要装置包括:空分装置、煤气化装置、合成气净化装置、油品合成装置、油品加工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硫回收装置、公用工程等。 各装置的钢结构工程量具体见下表。按制作型式分为:型钢结构(现货型钢)和非型钢结构(钢板组合焊接);按材质分:Q235B、Q345B、Q390钢;按连接形式分:栓接和焊接两种。 工作范围:供应商工作范围包括全厂钢结构的预制(不包括梯子、平台、栏杆),含各装置内的设备框架钢结构、管廊钢结构、厂房钢结构和公用工程(装置外管廊)等。 主要内容如下: 1.供应商负责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钢结构的材料采购(钢结构材料采购应在业主指定钢材供应商框架协议短名单内)、加工制作(包括焊缝的无损检测)。 2.供应商负责按设计要求采购防腐涂料。 3.供应商必须按设计施工图纸要求使用专用软件进行钢结构的建模放样,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在得到设计单位对节点放样的准确性进行确认后方可实施,并提供设计图纸。 4.供应商负责钢结构的抛丸除锈(抛丸等级为sa2.5,表面粗糙度为50μM)、刷底漆(环氧富锌底漆70μM厚)、刷中间漆(环氧云铁中间漆室内60μM、室外100μM厚)。预制厂防腐总厚度室内130μM、室外为170μM。(按施工图确定室内外)。涂料的性能要求:底漆附着力为1级,中间漆附着力不小于2级。 5.供应商负责钢结构构配件编号(应提供装配图)、提供与交工有关的各种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试验报告等资料。 6.供应商负责将钢构件从加工厂运输到施工安装现场或施工承包商指定的仓储地,车板交货,并负责做好运输途中的成品保护,由现场施工承包商负责在指定位置卸车。 7.供应商应在现场设置小型钢结构加工预制厂,负责修复、校正因加工质量或运输发生的轻微变形,负责运输过程中涂层损坏的修复工作,从而达到或符合交货质量要求,同时满足现场设计变更的施工,并派驻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等相关一切工作。 8.供应商应按工艺要求凡是有焊接的构配件两端应按要求预留50mm不刷漆,并应粘贴防锈胶带。该部位防腐涂漆待现场安装焊接完或高强螺栓终拧后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在现场除锈、补刷底漆、中间漆及面漆。对有防火要求的梁、柱及斜撑等部位不刷中间漆和面漆,只涂刷富锌底漆70μM(注意:施工图中标注FP字样为防火部位),面漆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9.供应商在运输中应做好成品保护,不使油漆表面有任何损伤,如有损伤预制单位应无条件按设计要求进行补刷,否则现场施工承包商不予接收。 10.高强螺栓的采购由现场安装单位负责,但供应商应按规范要求提供给现场安装单位进行连接面的抗滑移试验的试件。 11.供应商应对不同材质的材料选择不同的焊材和焊接工艺。 各装置的工程量及施工工期具体要求如下: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 (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申请人应具有ISO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企业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40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加工或施工业绩; (6)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应持有安全岗位资格证书(要求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册职工,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7)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 3.2.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钢结构制造企业(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2)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40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加工或施工业绩; (3)应具有ISO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2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申请报名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年7月23日至2013年7月2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持单位授权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3资格预审文件收款账户: 收款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账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开户行名称: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注: 凡有意申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申请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银川同福大饭店8楼多功能厅(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93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 )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街1号信义大厦606室 联系人: 王教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王旭、何强 电 话:0951-6971429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SHIL10000@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