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8-09 18:22:43 阅读次数: 】
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合成气净化、硫回收装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合成气净化、硫回收装置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编号:CSIE13042652)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是由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资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煤制油项目装置区内,合成气净化装置主要包括低温甲醇洗单元、CO2压缩单元、丙烯压缩单元、合成气压缩单元,其中低温甲醇洗采用鲁奇低温甲醇洗工艺技术。 硫回收装置主要包括硫磺回收单元、尾气焚烧单元、硫磺成型与包装单元、氨法脱硫单元,其中硫磺回收采用山东三维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工艺技术。 合成气净化装置年产F-T合成气2.2×1010Nm3,年产甲醇合成气2.2×109Nm3,年产CO2产品气4.52×109Nm3,年产酸性气2.98×108Nm3,操作弹性40%-110%,年操作时间为8000h;硫磺回收年产硫磺3.0×105t,操作弹性30%-110%,年操作时间为8000h。 2.2招标范围 本装置建筑安装工程划分为A、B、C三个标段,A标段主要内容包括2个系列的低温甲醇洗单元、二氧化碳压缩机组单元、丙烯压缩机组单元和1套合成气压缩单元;B标段主要内容包括2个系列的低温甲醇洗单元、二氧化碳压缩机组单元、丙烯压缩机组单元;C标段主要内容包括3个系列的硫磺回收单元、尾气焚烧单元、硫磺成型与包装单元、氨法脱硫单元;A、B、C三个标段还包括装置范围内供配电控制系统、给排水、仪表、暖通等辅助生产设施的道路、地上和地下管网、排水沟、建筑物及其基础等土建工程和设备、管道、仪表、电气、电信、消防等建筑安装工程,但不包括装置范围内的桩基工程、超限设备及设计重量80吨以上大型设备的运输及吊装、现场货物堆场设备的二次运输、可拆卸阀门等的保温盒制安工程。 设备、材料供应及相关约定:安装工程中的设备均由招标方采购,建筑工程材料均由投标方采购,安装工程材料供货见甲乙双方供货清单;除招标方采购的材料外,其它材料均由投标方采购。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ISO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业绩要求 A、B标段:近五年内有年处理原料气1.8×109Nm3低温甲醇洗或60万吨/年甲醇或200万吨/年炼油或30万吨/年合成氨或30万吨/年烯烃等类似主工艺装置工程,且单项合同额在8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或煤化工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需提供施工合同原件证明。 C标段:近五年内有2万吨/年硫回收装置或60万吨/年甲醇或200万吨/年炼油或30万吨/年合成氨或30万吨/年烯烃或30万吨/年乙烯等类似主工艺装置工程,且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或煤化工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需提供施工合同原件证明。 6)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7)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申请报名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年8月9日至2013年8月1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持单位授权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3资格预审文件收款账户: 收款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账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开户行名称: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注: 凡有意申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26日12时00分,地点为银川同福大饭店8楼多功能厅(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93号金凤凰电影院斜对面)。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4号楼522室 联系人:齐伟山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 何强 刘浩 电 话:0951-6971427,6971437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heqiang@shenhua.cc 网 址:www.shil.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08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