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1 15:02:29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乌煤公司2026-2029年剥离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103865,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地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西北部宝力根(胜利)苏木境内,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4.00 Mt/a。
2.1.2工程名称: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9年剥离工程
2.1.3施工地点: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锗煤露天矿内。
2.1.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9年生产剥离工程,计划工程总量6800万m³,2026年1100万m³,2027年2100万m³,2028年2000万m³,2029年1600万m³,年度实际需完成工程量以年计划为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是采场及排土场剥离物(包括层间剥离、矸石)的采装、运输、排弃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养护、排土场照明、边坡整形、排土场到界边坡削坡(25°以下)、排土场覆土、排土场基底处理、表土单堆单放、工作面防排水工程、冲沟治理、淤泥清理、运输道路修筑维护、洒落剥离物料清理及洒水降尘、安全设施构筑、安全及道路标识设立、采排场防灭火及隐患治理、环保设施工程的施工及维护、撬装式加油站点建设、项目部驻地及检修整备区建设(按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要求、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及招标人相关要求,发包人不提供用地,承包人需在锡林浩特市内等区域自行解决办公、检修区及职工的食宿、通勤等相关问题。)
2.1.5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1.6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地方政府、行管部门及招标人的作息时间、作业时间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安排,招标人对此不进行任何价格调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影响。实际工期由招标人根据当年生产计划以及现有施工队伍工程结束时间确定,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开竣工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合同工期已届满或合同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剥离工程量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任一条件成就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剥离工程量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是指实际完成的全部工程量不超过计划工程量的1.03倍,超出计划工程量1.03倍的部分为承包方无偿施工,发包方不给予结算。
2.1.7质量要求:《露天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露天煤矿工程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作业规程》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非煤露天矿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1016 - 2014)、《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654 - 2011)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相关要求(以最新版本为准)标准。
2.1.8投标人保证投入设备的作业能力满足招标人生产要求,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年度、月度计划由于受国家政策、季节性等因素的影响,可能致使年度、月度计划波动较大,投标人无条件执行,并按招标人要求做到随时调整。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在剥离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对剥离位置、运输路线、排弃位置进行调整,从而导致运距和爬升高度将发生较大变化等问题,投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如发生突发状况,需要紧急出动设备时,投标方应予以配合,所发生的临时工程量,由招标方组织测量验收,以临时工程量形式结算。
2.1.9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地方政府、煤炭行业政策调整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甲方生产经营模式变化,本合同须提前终止或减少合同工程量。乙方要充分考虑此风险,合同提前终止或合同工程量减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2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申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露天矿山剥离或开采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如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不低于1000万m³。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含)前】及对应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用户证明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备注: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工程范围、开采量/剥离量等信息(如合同中无开采量/剥离量,须在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中予以体现;如开采量/剥离量计量单位为吨,须在证明文件中折算成立方,否则为无效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或竣工报告中描述的开采量/剥离量不一致时,优先认定顺序为竣工验收报告、合同、用户证明。);②付款发票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③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开工和完工时间;竣工验收报告须包含甲方、乙方盖章。④如为长协分签合同,分签合同满足业绩要求的,优先按分签合同单独认定有效业绩数量(须按分签合同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分签合同均不满足业绩要求的,按长协合同核定业绩有效性(须按长协合同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专业: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的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2)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项担任项目经理的露天矿山剥离或开采合同业绩【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为500万m³(工程量认定同投标人业绩要求)或以上,如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须同时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的用户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申请人须提供拟派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申请人须提供拟派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类别为煤矿安全,聘用单位与申请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不得兼任注册安全工程师)。
(2)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①挖掘机额定斗容为7m³及以上,数量不少于14台,②运输车辆为额定载重80t及以上自卸卡车,数量不少于120台。
申请人须在“申请人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填写设备的具体信息(此清单作为上述设备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的审核依据),并出具“设备投入承诺函”(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申请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5.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请登录“国能e招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5.3 资格预审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21 16:30:00(北京时间),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5-26 16:30:00(北京时间)。
5.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
5.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5.6 其他:/
6.资格预审文件的阅览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02 15:00:00(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申请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7.3 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对每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单独递交。
8.其他
8.1 信息公开说明:开标阶段,对资格预审公告中要求的申请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行公示。资格预审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2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锗煤露天矿
邮 编:026000
联 系 人:陈晓杰
电 话:15147974008
电子邮箱:12075281@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直门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刘元旭
电 话:010-57337559
电子邮箱:20081762@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