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9 07:35:51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哈密化工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煤液化装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10840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独资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拟于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项目按照统筹规划、分阶段建设的原则实施,其中一阶段建设煤制油工程,配套建设煤矿(含输煤设施)、厂外铁路、供水、供电、新能源、碳捕集封存与利用(CCUS)和生产指挥中心等工程。
招标范围:投标人应保证在遵守中国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安全、有效地完成煤液化装置一系列(装置代码:1103)、煤液化装置二系列(装置代码:1105)的建设,投标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成功建设此装置所需的项目管理、行政管理、详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单机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并包括招标人人员培训和在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中对招标人的指导与支持服务。
投标人负责煤液化装置界区内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土建、建筑、道路、给排水、设备、工艺、热工、管道、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分析化验、消防、通讯、工程实体可视化、六化实施、智慧工地、智能工厂建设等,为完成本装置建设并实现中间交接的全部工作,并提供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指导与支持等服务工作,包含需提供投料试生产至产出合格产品期间的保镖工作及产出合格产品后168小时内的保镖工作。
承包人必须参加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的创优活动。本装置质量目标为承包人应确保本装置创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主项如下:
编号 | 项目 | 主项号 |
1 | 煤液化装置一系列 | 1103 |
2 | 煤液化装置二系列 | 1105 |
界区红线图见附件1-1“装置总平面布置图”。
标段划分:本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岔哈泉区。
工期要求:煤液化装置计划中间交接时间:2029年5月15日前。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标、行业强制性标准,满足设计文件与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2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以上等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合同范围包含以下任一项业绩:
(1)单套装置规模≥100万吨/年的煤直接液化装置EPC/EPCM业绩1份。
(2)单套装置规模≥150万吨/年的渣油加氢装置(沸腾床或悬浮床或固定床)EPC总承包业绩1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中间交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合同范围中,新增/新建部分达到上述规模视为有效。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安全负责人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设计负责人:(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担任合同范围包含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的EPC或详细工程设计或EP合同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担任合同范围包含煤直接液化装置或渣油加氢装置(沸腾床或悬浮床或固定床)的施工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涉及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如有)、施工负责人(如有)、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如有))须为申请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以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倒推)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社保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申请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5.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请登录“国能e招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5.3 资格预审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29 09:00:00(北京时间),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09 23:59:59(北京时间)。
5.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
5.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5.6 其他:/
6.资格预审文件的阅览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14 09:00:00(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申请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7.3 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对每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单独递交。
8.其他
8.1 信息公开说明:开标阶段,对资格预审公告中要求的申请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行公示。资格预审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2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广场北路109号三层东侧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严恩
电 话:15804773268
电子邮箱:10511662@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王振宇
电 话:010-57336330
电子邮箱:20002963@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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