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9-11 12:24:27 阅读次数: 】
资格审查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有意向参与“神华产权流转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神华产权流转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项目 2、招标编号:CSIE12021636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在北京,成立日期不低于10年(截止到2012年9月15日); 2)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北京在册的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100人(截止到2012年9月15日)。投标申请人及其指定的律师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201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500万元,该营业收入证明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申请人在近3年的业绩要求:近3年内为能源类世界500强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提供煤炭、铁路、电力、港口或煤制油煤化工法律资产流转法律服务的相关业绩。该业绩证明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服务协议/其他可以证明该业绩的文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申请人应指定一名合伙人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合伙人律师应为执业10年以上(截止到2012年9月15日),必须有代表投标人全权负责资源调配的权限,有公司并购重组、产权转让的相关经历。该合伙人律师应提供3年内实际为能源类世界500强央企及其所属企业提供煤炭、铁路、电力、港口或煤制油煤化工法律资产流转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1)2012年9月11日至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7038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带合同原件)。 (2)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9月25日9时00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家10号张家口饭店一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3)我公司将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终确定不超过7家入围单位。 5、颁发入围资格证书 我公司将向入围单位颁发资格证书。今后只有取得该证书的投标单位才能够参加神华产权流转法律服务选聘招标活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c)、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联系人:莎日娜、周远玲 联系电话/传真:010-5813305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33室 邮编:100011 联系人:王铨、刘虹 联系电话/传真:010-58134662、58134663 2012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