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30 15:34:58 阅读次数: 】
资格审查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有意向参与“中国神华境外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 ”项目(招标编号:CSIE14025452)进行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神华境外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 2、招标内容:进入境外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 (1) 境外投资、收购及兼并; (2) 重组、合并、分立、破产及清算; (3)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4) 与境外发行有关的资本市场业务; (5) 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事项。 3、服务期2年 4、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设有办事处; (2)201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美元。 5、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1)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室持单位介绍信、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月23日9时00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6(5)室。请投标人于资格审查截止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文件派人递交到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公司注册证书、纳税证明、银行账号证明)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律师事务所,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资格审查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注:注册的时上传原件扫描件,审核的时候可以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中国有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可以加盖办事处或分公司的章)。 5、颁发入围资格证书 我公司将向入围单位颁发资格证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c)、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联系人:王文杰 联系电话/传真:010-5759590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2室 邮编:100007 联系人:王铨、杜金龙 联系电话/传真:010-58134662、57339284 电子邮箱:wangquan@shenhua.cc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支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 关于增加神华招标网在线支付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电子支付的前提: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2)电子支付的步骤:1、登录神华招标网;2、点击“招标财务/供应商网上支付”菜单;3、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缴费内容;4、点击“网上交费”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3)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神华招标网的地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20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