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20 16:59:42 阅读次数: 】
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神华)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资格预审的方式选择“中国神华境外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供应商短名单。入围短名单的供应商将获得中国神华法律服务资格。短名单的有效期暂定为三年。现邀请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一、招 标 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CSIEZB160201688
三、招标内容:为公司提供非诉讼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包括:
1、境外投资、收购及兼并;
2、重组、合并、分立、破产及清算;
3、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4、与境外发行有关的资本市场业务;
5、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事项。
四、申请人资格:
1、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
2、201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美元律师事务所;
3、在中国境内设有代表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备案;
4、律师事务所及其指定的律师在近5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综合实力较强,业内声誉良好;
5、投标申请人应指定一至两名合伙人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牵头协调人。指定的合伙人律师应为执业10年以上,必须有代表投标人全权负责资源调配的权限。
五、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购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请登录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法人代表证明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提交购标申请(售标审核电话:010-57336333 );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统一邮寄发票。
(2)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月16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北京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汉华国际饭店(近鼓楼地铁站北口)四层第一开标室。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 9时30分,请投标人于资格审查截止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文件派人递交到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c)、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联系人:王文杰
联系电话/传真:010-5759590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2室
邮编:100007
联系人:王铨、李建
传真:010-57339287
电话: 010-58134662、57336312
(如电话暂时无法接听,请发邮件进行咨询,我们将尽快回复。)
信箱:wangquan@shenhua.cc
2016年12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