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9-24 09:52:1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国华准格尔发电厂供热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SHIL09010612 受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国华准格尔发电厂供热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国华准格尔发电厂供热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 2、招标编号:SHIL09010612 3、招标范围:国华准格尔发电厂供热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和相应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设备清单如下:
投标人只能对每包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在专业技术、装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销售招标,产品的资格和能力,并能对其进行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技术服务。; (4)业绩及其他要求见设备清单;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提供加盖公章的经审计的近三年(2006年、2007年、2008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 (6)投标人在神华系统内投标、供货无劣迹,不在限制期内,且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律纠纷的证明; (8)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生产厂家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双重审查,投标人按要求办理资料递交(详见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在招标人审查后,招标代理再次进行审查,两次审查都通过后可以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按如下要求发至Email:cnbjscorpio@163.com,请写明投标人名称和所投包号) a)投标人提交的资审资料1份,应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设备名称和包号、法人代表授权书、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生产许可证(如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业主单位出具的供货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招标公告的最低要求)。 b)时间: 6、招标文件售价:见设备清单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写字楼115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本单位营业执照、质保体系证书、销售业绩证明(合同原件或满足“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合同的首页及签字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份)。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 10、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写字楼218室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写字楼217室 邮编:100011公司电话:010-58131248 联系人:张超杨俊进Email:cnbjscorpio@163.com 传真:010-58132347/2332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西城支行 帐号:302005725 招标人: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高过斌康玺 电话:0477-4292683传真:0477-42926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