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1-24 15:39:41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受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李家壕矿井排水水处理回用交钥匙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李家壕矿井排水水处理回用交钥匙工程 2、招标编号:SHIL09011246 3、工程概况:李家壕矿井排水水处理回用工程位于工业场地主斜井井口房西侧,井下排水管自主斜井排出。井下排水量流量(按二期考虑)正常 建设地点: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 4、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5、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包括:1、工程的总体设计:包括工艺设计、建筑结构设计、电气自控设计等。本工程的设计范围为井下排水处理站界区内的一切设施。2、土建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处理、水处理建构筑物。3、设备及安装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电气、仪表及自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场区的附属设施的安装施工及材料购置。4、调试:矿井排水处理回用工程的调试及试运转。5、培训:对业主操作人员的培训,运行维护手册的编制、调试及竣工后在质保期内的运行指导等技术服务。 6、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废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06年~2008年)完成三个以上同类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并且成功运行一年以上; (4)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设计能力或制造供货能力或施工能力,有机械、人员、技术和财务能力; (5)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具有设备安装、调试、维修能力; 投标人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三家单位联合组成,并满足上述(1)至(6)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成员必须满足上述(1)、(3)和(4)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成员必须满足上述(2)、(5、(6)的资格要求。 9、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10、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 11、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神东项目部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37号(火车站东300米) 神东置业公司院内审计楼2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本单位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总承包业绩证明(合同原件)及个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如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上述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 12、现场踏勘时间: 集合地点:神华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李家壕煤矿办公楼前 13、投标截止时间: 14、开标时间: 1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大酒店B座三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招标人: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鄂尔多斯市 联系人:杨光荣(13704735308)、张立文(15947263033) 传真:0477-8291361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邮编:100011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城支行账号:302005725 联系人:胡耀宇、吴斌 电话:0477-8295172 传真:0477-8295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