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3-26 08:00:0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李家壕煤矿井下电缆、管路、管件及零星设备采购项目公告变更 1、原公告中“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第1、2、3包注册资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第4、5、6、7、11、13、17、18包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第8、9、10、12、14、15包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第16、19包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变更为: “5)第1、2、3包注册资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第4、5、6、7、11、13、17、18包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第8、9、10、12、14、15包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第16、19包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其它内容见2010年3月25日原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