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8-27 16:00:0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杭锦能源公司塔然高勒煤矿行政办公楼及监控楼设备采购公告二次变更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变更为: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项目变更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 “3)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变更为: “3)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 其它内容见2010年8月16日原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