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0-27 14:40:5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煤直接液化一期工程反应器内过滤器、外过滤器包和外循环过滤器采购 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神华煤直接液化一期工程反应器内过滤器、外过滤器包和外循环过滤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招标编号:SHIL10031401 项目名称:神华煤直接液化一期工程反应器内过滤器、外过滤器包和外循环过滤器采购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正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现场建设神华煤直接液化一期工程中增加合成油品装置,现对该装置反应器内过滤器、外过滤器包和外循环过滤器进行采购。 包括反应器内过滤器、反应器外过滤器包和反应器外循环过滤器等三个过滤器及附属管线、控制系统等。本项目分为2包:第1包为反应器内过滤器30组、反应器外过滤器包1套,第2包为反应器外循环过滤器1套。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六个月内全部交货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现场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有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如非产品生产厂或其地区销售服务代理商时,则应提供生产厂商或其地区销售服务代理商出具的对该项目的投标授权书(代理商授权时应附上该销售服务代理商的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并承诺交货时提供原厂合格证及原厂保修证明。 3)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产品近3年内的供货业绩,并且提供至少两家用户的质量反馈信息或使用报告。 6)投标人或其所代理的制造商必须为中外合资或者国外独资企业,且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7)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07-2009)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8)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文件中标明的技术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同一产品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竞标。 注1:如果投标人对上述“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时,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后,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注2: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副本及相关证明,应保证招标人不因此而招致任何侵权索赔或诉讼,如有任何第三方的侵权索赔或诉讼,投标人将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第1包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第2包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7038室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生产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代理商提供),生产商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验证内容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的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成两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上述资料原件在开标时携带,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核。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42会议室。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3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此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29室 邮编:100011 联系人:詹传鑫、亓龙亮 联系电话:18911387829、010-58132352、58132369 传真:010-58132374 电子邮件:zhanchuanxin@shenhuagroup.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号:807921658108091001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 邮编:100011 联系人:张艳红(技术)、张伟华(商务) 电话:010-58132097(技术)、010-58132643(商务) 传真:010-58132092(技术)、010-58132545(商务) 电子邮件:zhangyanhong@csclc.comzhangweihua@cscl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