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2-15 11:37:22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港三期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黄骅港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20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神华黄骅港务各股东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5%;贷款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骅港三期工程水工、土建、设备及配套项目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SHIL1102006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开发区 2.2规模:本工程新建4座5.0万吨级的专业化煤炭装船泊位,码头主体结构按10万吨级设计,码头长度 2.3招标范围:黄骅港三期工程水工、土建、设备及配套项目总承包工程为黄骅港三期工程水工、土建等工程施工,设备的设计、选型、采购、安装调试。主要包括: (1)、疏浚工程、码头及栈桥工程、筒仓工程、翻车机房地下构筑物及廊道工程、转接机房及皮带机栈桥基础工程、堆场及道路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供热及空调工程、除尘及通风工程、供电照明工程、铁路工程(翻车机房前 (2)、装卸工艺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接卸、现场保管、安装、试运转、考核、验收、保险、风险、操作人员培训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服务等。 (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得到该项目中主要货物(翻车机、装船机)制造商的针对该项目的正式授权。 3.3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良好) 3.4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三年以来类似项目的总承包业绩;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拟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或货物部分相应的业绩。 3.7投标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4.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4.3现场踏勘和图纸领取地点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印刷版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经济导报及其网站(www.ceh.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7.其它要求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风生 联系电话(传真):0317-5388702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33室 邮编:100011 联系人:魏垂沛、陈劼、隋旭东 联系电话:010-58134652、58134664、58134665 传真:010-5813116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327256019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