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4-02 16:01:16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煤直接液化一期工程气动切断阀、气动调节阀采购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神华煤直接液化一期工程气动切断阀、气动调节阀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招标编号:SHIL11030465 项目名称:神华煤直接液化一期工程气动切断阀、气动调节阀采购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正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现场建设神华煤直接液化一期工程中增加合成油品装置,现对该装置过滤器上所需气动切断阀、气动调节阀进行采购。 包括气动切断阀和气动调节阀。本项目分为2包:第1包为10台气动切断阀,第2包为5台气动调节阀。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两个月内全部交货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现场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涉及专利产品的需获得拥有产品专利的单位认可。 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的报名。制造商的要求为注册资金在1000万人民币(含)以上或等值人民币; 3)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产品近3年内的供货业绩,要求提供相关煤化工行业调节阀或切断阀销售合同复印件。 6)通过ISO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 7)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08-2010)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最近三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供货金额的五倍;供货人须提供拟供货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 8)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文件中标明的技术要求。 9)如在以往神华或其他项目有不良的合同执行记录,可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而不允许参与投标,或作为废标项而予以废标。 注1:如果投标人对上述“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时,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后,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注2: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副本及相关证明,应保证招标人不因此而招致任何侵权索赔或诉讼,如有任何第三方的侵权索赔或诉讼,投标人将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第1包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第2包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4月2日至2010年4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7038室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本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制造许可证、ISO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验证内容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的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成两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上述资料原件在开标时携带,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核。 2010年4月2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会议室。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3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此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29室 邮编:100011 联系人:詹传鑫、亓龙亮 联系电话:18911387829、010-58132352、58132369 传真:010-58132374 电子邮件:zhanchuanxin@shenhuagroup.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号:807921658108091001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 邮编:100011 联系人:胡晓冰 电话:010-58132272 传真:010-58132545 电子邮件:huxiaobing@cscl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