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6-24 16:03:2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国华东台风光互补电站20MWp光伏发电项目电池组件采购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神华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华东台风光互补电站20MWp光伏发电项目电池组件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SHIL11041007 2.项目名称:国华东台风光互补电站20MWp光伏发电项目电池组件招标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货物:
交货期: 计划应用地点(交货地点):江苏东台 详细信息请参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要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光伏组件设备能力,并具有相应设备设计、制造业绩的制造厂商。 (3) 第1包投标人均应具有单个项目10MW及以上电池组件的供货业绩; 第2包投标人均应具有单个项目1MW级的供货业绩。 (4) 第1包投标人应具有较完整的晶硅电池组件产业链,或晶硅电池组件年生产能力达50兆瓦以上。 (5)投标产品应通过TUV或UL或CE质量认证。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招标文件出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七层7038室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第1包人民币4000元/套,第2包2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请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2)本单位营业执照;(3)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除(1)项须提供原件外,其它可提供复印件加盖购标单位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八层817会议室,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经济导报网站(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八层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3272 5601 9898 联系人:李海华、张亮 E-mail: lihaihua@shenhuagroup.com.cn 公司电话:010-58131132、58131161 传真:010-58132371 邮编:100011 招 标人: 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婧 电话:0515-85309821 传真:0515-85309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