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6-28 17:37:2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李家壕煤矿矿井水处理站设备采购等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李家壕煤矿矿井水处理站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SHIL11010981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内容: 1)水处理设备二套,单套处理能力 2)原水为矿井井下经处理过的消防水,投标单位可实地取样进行化验,根据化验结果自行选择工艺成熟、操作方便、运行可靠,操作费用低的处理工艺及设备。 3)设备布置在现已建成的井下水处理站综合间内,投标单位可现场实地堪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备布置。 4)设备的安装以及与原有设备的联接由投标单位完成,自动控制系统应与原系统配合,并可实现统一集中控制。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 交货地点: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若投标单位为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须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书,且所代理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3)投标人企业;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通过ISO9000认证,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国内和国际上先进的设备且需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5)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08~2010)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最近三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5倍;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并须有在国内年产600万吨以上大型矿井供货业绩(合同),三台(套)以上同等规格产品有3年以上良好使用业绩(合同),必须由该矿井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伍佰元(¥500),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神东项目部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37号(火车站东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0认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业绩证明(合同)、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大酒店B座三层会议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印刷版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经济导报及其网站(www.ceh.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 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招标人: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联系人:杨光荣(13704735308)、张立文(15947263033) 传真:0477-8291361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邮编:10001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号:327256019898 联系人:吴斌、李娜、刘霞、胡耀宇 电话:0477-8295172 传真:0477-8295174 本项目的公共信箱:网址-www.126.com/用户名-SHIL11010981密码-888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