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7-26 13:20:53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物资公司酸性气火炬分液罐、塔顶冷凝器中间段设备采购(招标编号:SHIL11031191)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1.酸性气火炬分液罐D92001A-F WN=1.5M4台 2.塔顶冷凝器中间段E-1008 G1900-0.6/0.3-1260-10-00 1件 (详细参数见制造图纸) 使用单位: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甲醇厂 交货时间:最短交货期 交货地点:宁夏宁东煤化工分公司甲醇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通过ISO9001或相当标准的认证; (4)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近三年具备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合同) (6)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26日至2011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银川项目部(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21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审计报表、认证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联系人:徐金柱,电话:0951-6971435。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包售价1300元/套,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1年8月16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D42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文成 电话:0951-6971587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神华国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21室) 邮编:750004 联系人:徐金柱 电话:0951-6971435 传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490915698@qq.com 网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3272 5601 9898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7月26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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