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19 16:17:4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国华北石塄风电场工程直流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华北石塄风电场工程直流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SHIL11041405 2、项目名称:国华北石塄风电场工程直流系统采购 3、项目概况:国华能源北石塄风电场一、二期工程总装机容量为100MW,共安装66台1.5MW级风力发电机组。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范围: 国华北石塄风电场工程直流系统采购
交货期: 交货地点:国华北石塄风电场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含)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产品具有所投设备材料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请说明)、国家认可的专业质检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非强制许可项目除外); 4)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材料相同或相近材料的能力,且近3年(2008年至今)有至少10个合同的销售业绩(须附业绩表和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并有至少5个2年或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须附用户证明),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5)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获得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招标文件售价:每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2)本单位营业执照;(3)质量体系认证证书;(4)型式试验报告;(5)近三年投标产品相同型号的10个业绩合同。上述(1)要求为原件,其它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16会议室 10、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16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层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号:327256019898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人:李维盈,江静 电话:010-58131142/58131129 传真:010-58132371 招标人: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早 联系电话:010-88321389 传真:010-8832139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家园7号楼西1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