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22 16:37:29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珠海港高栏港区神华煤炭储运中心一期工程装卸系统及基础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港高栏港区。 2.2规模: 拟建2个10万吨级煤炭卸船泊位、1个5万吨级和4个3000 吨级煤炭装船泊位。设计年吞吐量共计4000万吨,其中码头卸船设计年通过能力2000万吨,装船设计年通过能力2000万吨;项目总投资初步设计概算约为45亿元。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4工期要求:项目计划开工日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单位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 3.2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没有亏损情况。 3.3资质要求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4业绩要求:要求提供用户评价证明。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必须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成员的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或以上)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成员的注册资金人民币5亿元(或以上);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拟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或货物部分相应的业绩;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3.3资质要求的其中之一。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7不接受子、母公司分别作为投标人的同时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印刷版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奕超 联系电话:0756-6808917 传真:0756-6808665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33室 邮编:100011 联系人:陈劼 联系电话:010-58134652、58134664、58134665 传真:010-5813116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327256019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