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29 15:57:17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电动机采购 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电动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SHIL11032013 2.招标名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电动机采购 3.公司概况: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英文简称SBCCC)注册成立于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范围: 包一:防爆电动机共129台(防爆高压电动机数量为15台、防爆低压电动机数量为114台) 包二:非防爆高压电动机共7台 6.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卖方确保电动机在合同签订后140天内按买方要求运到买方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提前或延后交货,但买方需提前通知卖方。) 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指定地点。 7.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一:防爆电动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注册资本≥1.8亿元(RMB)(外币以当日汇率计算),能够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3)为中石油或中石化入网会员; 4)具有防爆高压电动机和防爆低压电动机的制造能力,具有近三年(2008-2010)同类设备在中石油、中石化、神华集团(以上三个单位满足其一即可,以实际销售合同为准)实际销售业绩,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名称应包括防爆电气,且所投产品应为许可证名录内的产品; 6)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非防爆高压电动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注册资本≥1.2亿元(RMB)(外币以当日汇率计算),能够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3)为中石油或中石化入网会员; 4)具有生产高压电动机的能力,具有近三年(2008-2010)同类设备在中石油、中石化、神华集团(以上三个单位满足其一即可,以实际销售合同为准)实际销售业绩,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应为许可证名录内的产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售价:第1包售价2300元人民币,第2包售价153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10.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得路16号洲际大厦7038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为:(1)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2)中石油或中石化入网证明,(3)中石油或中石化或神华集团的销售业绩证明,(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6)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中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要求为原件,其他资料必须是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发布媒体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29室 邮编:100011 联系人:陈陕、詹传鑫 联系电话:010-58134642(陈)、58132352(詹) 传真:010-58132374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 联系人:赵素萍 电话:0472-5332761 传真:0472-5332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