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6-11 15:36:1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港高栏港区神华煤炭储运中心一期工程正式用电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发包人和招标人为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SIE1202065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珠海港高栏港区神华煤炭储运中心一期工程项目拟建2个10万吨级煤炭卸船泊位、1个5万吨级和4个3000吨级煤炭装船泊位。设计年吞吐量共计4000万吨,其中码头卸船设计年通过能力2000万吨,装船设计年通过能力2000万吨。项目总投资初步设计概算约为45亿元。 2.2招标范围:珠海港高栏港区神华煤炭储运中心一期工程正式用电工程设计及施工,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珠海市供电局批复的供电方案进行设计,并负责施工。正式用电工程按双电源高可靠性供电设计,由220kV临港变电站10kV出线间隔F7和110kV港北变电站10kV出线间隔F22引接。本工程投资额约2500万元。 2.3计划工期:2012年7月20日开工,2013年7月2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电监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已在珠海市电力行业协会备案登记。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签订联合体协议。 (5)珠海市以外的施工企业及设计单位已具备珠海市电力行业协会开出的《珠海市外来电力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证明》或《珠海市外来电力工程设计企业单项工程投标证明》。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11日起至2012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洲际大厦7038室持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踏勘现场:2012年6月18日上午9点,在珠海市珠海港高栏港区神华煤炭储运中心一期工程项目部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武猛,0756-680866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7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珠海市(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印刷版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经济导报及其网站(www.ceh.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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