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记录 · CSIE12010747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舟山电厂第三批(一)辅机采购招标公告2012-07-02
招 标 公 告受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现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舟山电厂第三批(一)辅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项目名称: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舟山电厂第三批(一)辅机采购
2、招标编号:CSIE12010747 3、招标范围:神华国华舟山电厂二期1×350MW扩建工程第三批(一)辅机设备的相应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设备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6、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注意事项: a)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设备名称和包号、法人代表授权书、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生产许可证(如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业主单位出具的供货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各包货物的最低要求)。 b)购买标书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c)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831室 7、招标文件的售价:详见《设备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8、开标时间:2012年7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宁波开元大酒店会议室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经济导报(www.ceh.com.cn)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www.shil.cc)。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831室 邮 编:100011 公司电话:010-58132332、4667 联 系 人:杨骏进、徐茂钧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6层 邮 编:100011 联系人:孙宝龙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舟山电厂第三批(一)辅机采购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序号 | 招标名称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 | 1 | 凝结水精处理技术 | (1×350MW)的凝结水精处理运行系统 | 1.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投标人应是符合如下资质的厂商: 3.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或销售投标设备能力的; 3.2近五年(2007年至今)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应用于350MW等级超临界发电机组及以上设备6台套以上,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凡投标人的外扩产品必须在投标时携带分包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和业绩。 6.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内制造厂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投标人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 | 详见第三卷附件4 | 500 | 2 | 卸船机 | 舟山电厂2台,台山电厂1台。 | 1.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投标人应是符合如下资质的厂商: 3.1取得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起重机械)》-门式起重机-A级。 3.2五年内(2007年至今)具有不少于4台套超临界燃煤火电机组规格1250t/h及以上桥式抓斗卸船机总承包的投运业绩。 3.3 15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1250t/h及以上桥式抓斗卸船机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凡投标人的外扩产品必须在投标时携带分包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和业绩。 6.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内制造厂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投标人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 | 详见第三卷附件4 | 3000 | 3 | 推耙机 | 推耙机2台 | 1.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投标人应是符合如下资质的厂商: 3.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或销售投标设备能力的; 3.2近五年(2007年至今)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应用于350MW等级超临界发电机组及以上设备4台套以上,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凡投标人的外扩产品必须在投标时携带分包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和业绩。 6.投标方案必须采用国外技术(全进口),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所有的规定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或技术转让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 交货(详见第三卷附件4) | 500 | 4 | 干渣机 | 干渣机1台 | 1.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投标人应是符合如下资质的厂商: 3.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或销售投标设备能力的; 3.2近五年(2007年至今)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应用于350MW等级超临界发电机组及以上设备6台套以上,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凡投标人的外扩产品必须在投标时携带分包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和业绩。 6.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内制造厂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投标人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 | 交货(详见第三卷附件4) | 500 | 5 | 给煤机 | 给煤机5台 | 1.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投标人应是符合如下资质的厂商: 3.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或销售投标设备能力的; 3.2近五年(2007年至今)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应用于350MW等级超临界发电机组及以上设备6台套以上,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凡投标人的外扩产品必须在投标时携带分包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和业绩。 6.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内制造厂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投标人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 | 交货(详见第三卷附件4)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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