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8月电气类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CSIE12021565 3.招标内容:包括下述设备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规格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 货 期: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2)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的专业制造商,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MA证(第3包除外)、以及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6)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08-2010年或2009-2011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最近三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五倍;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投标人应有用户提供的至少三台(套)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单井原煤年产1000万吨(第3、4包500万吨)以上现代化矿井正在成功使用的证明。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每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2年9月6日至2012年9月13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7038室。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9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凤展大酒店3层多功能厅,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57号,前台电话:010-84139999。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833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帐 号:345 458 594 966 银行代码:104100004013 联 系 人:付建卓、叶涛 邮 编:100011 电 话:010-58131115,58131172传 真:010-58131164 附件: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序 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到货 时间 | 到货 地点 | 使用单位 | 1 | 1-1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2000/10/1.2/0.69 | 台 | 1 | 2012-10-30 | 双马煤矿 | 神宁煤业 | 1-2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1600/6/1.2/0.693 | 台 | 2 | 2012-10-30 | 焦煤公司 | 神宁煤业 | 1-3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1250/6/1.2/0.693 | 台 | 2 | 2012-10-30 | 焦煤公司 | 神宁煤业 | 1-4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1600/10/1.14/0.66 | 台 | 2 | 2012-10-30 | 羊场湾煤矿 | 神宁煤业 | 1-5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1250/10/1.14/0.66 | 台 | 2 | 2012-10-30 | 羊场湾煤矿 | 神宁煤业 | 1-6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800/10/1.2 | 台 | 2 | 2012-10-30 | 羊场湾煤矿 | 神宁煤业 | 1-7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630/10/1.2 | 台 | 2 | 2012-10-30 | 羊场湾煤矿 | 神宁煤业 | 1-8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1600/6/3.45 | 台 | 1 | 2012-11-30 | 灵新煤矿 | 神宁煤业 | 1-9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1250/6/1.2/0.693 | 台 | 1 | 2012-11-30 | 灵新煤矿 | 神宁煤业 | 1-10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1000/6/1.2/0.693 | 台 | 1 | 2012-11-30 | 灵新煤矿 | 神宁煤业 | 1-11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200/6/1.2/0.693 | 台 | 2 | 2012-11-30 | 灵新煤矿 | 神宁煤业 | 1-12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100/6/1.2/0.693 | 台 | 2 | 2012-11-30 | 灵新煤矿 | 神宁煤业 | 1-13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1250/10 | 台 | 2 | 2012-10-30 | 枣泉煤矿 | 神宁煤业 | 1-14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1250/10/1.2/0.69 | 台 | 2 | 2012-10-30 | 红柳煤矿 | 神宁煤业 | 1-15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630/10/1.2/0.69 | 台 | 3 | 2012-10-30 | 红柳煤矿 | 神宁煤业 | 1-16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630/10/0.69(1.2) | 台 | 2 | 2012-10-30 | 金凤煤矿 | 神宁煤业 | 1-17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315/10/0.69(1.2) | 台 | 2 | 2012-10-30 | 金凤煤矿 | 神宁煤业 | 1-18 | 移动变电站 | KBSGZY-500/10/1.2/0.69 | 台 | 6 | 2012-10-30 | 梅花井煤矿 | 神宁煤业 | 1-19 | 干式变压器 | KBSG-315/10/0.69KV | 台 | 2 | 2012-10-30 | | 神东煤炭 | 2 | 21 | 工作面组合开关 (配套CST) | 1140V十一组合 | 台 | 1![]() | 2012-10-30 | | 神宁煤业 | 2-2 | 1140V十一组合 | 台 | 1![]() | 2012-10-30 | | 神宁煤业 | 2-3 | 1140V十一组合 | 台 | 1![]() | 2012-10-30 | | 神宁煤业 | 2-4 | 1140V十四组合 | 台 | 1![]() | 2012-10-30 | | 神宁煤业 | 2-5 | 1140V十四组合 | 台 | 1![]() | 2012-10-30 | | 神宁煤业 | 2-6 | | 1140V十四组合 | 台 | 1![]() | 2012-10-30 | 神宁煤业 | | 3 | 3-1 | 高压控制起动柜 | KYGLC | 面 | 8![]() | 2012-10-30 | | 乌海能源 | 3-2 | 低压开关柜 | KYDLC | 面 | 7![]() | 2012-10-30 | | 乌海能源 | 4 | | 提升机电控 | | 套 | 1![]() | 2012-10-30 | | 神宁煤业 |
注: 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若第九章“设备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交货时间与上表不一致,以上表时间为准;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号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外购件需列表说明生产厂家、型号、单价,并应最终得到买方认可; 4.货物一览表中的型号为参考型号,以满足实际技术要求为准。 5.投标分项报价表必须按上表内容报价。如果第九章“设备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有更详细的分项报价要求,需在投标分项标价表后按第九章中的要求格式详细报价。 郑重说明:“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免费注册。未完成注册的可先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相关文件办理购买手续,但必须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工作。”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说 明 | 1 | 招标人名称: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林 电话:010-58133021 | 2 | 招标货物名称: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 3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4 | 招标机构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8层 |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 5 | 投标报价: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 | 6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 *7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8 | 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质保期结束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并将此价格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另投标人须报质保期后运行二年所需的备件清单、单价,作为业主在设备质保期后运行二年订购此种备件的价格。报价必须与主机分项报价一致,此项报价不计入投标报价。
| 9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第一包 捌万元整/第二包 贰万伍仟元整/第三包 叁万元整/第四包 | 10 |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于开标日前五个工作日从基本账户汇出,并在电汇底单注明项目编号、包次及投标单位名称后传真010-58131164)。 投标保证金退还形式,请在www.shil.com.cn中认真阅读退还程序并下载退还保证金的收据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财务章,在开标时提交。 | 11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 12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二份。 | 13 |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6日9:30(北京时间)。 | 14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凤展大酒店三层多功能厅。 | 15 | 开标时间:2012年9月26日9:30 (北京时间)。 | 16 | 开标地点:凤展大酒店三层多功能厅。 | 评 标 | 17 |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 授 予 合 同 | 18 | 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15%的幅度内对“设备清单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 19 | 中标人须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 其它 | 20 | 投标报价以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书为准,如有降价声明的,须与降价声明同时提供经调整后的投标分项报价表。 | 21 | 本项目招标的公共信箱:CSIE12021565@126.com,密码:12021565。招标文件电子版及澄清文件在公共信箱下载。 中标结果公布网址:www.shil.com.cn | 22 | 投诉:如果您在此次招标中有任何质疑或不满,请拨打我公司投诉举报电话,我们会及时妥善地为您处理您所遇到的问题。(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6:30) 投诉电话号码:010-58132372联系人:赵红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资金来源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
2.1招标人:招标人是指提出国内招标采购货物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 2.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是指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并取得招标资格证书、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3招标方: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2.4合格的投标人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均可投标。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机构。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不能同时既参加联合体又以独家名义对同一个标(包)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投标人应具有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经相关部门的技术审查,所供货物应具有成熟运行的经验,并符合每包货物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4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附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格式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评标标准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fujianzhuo@shenhua.cc。招标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 标书 投标一览表 按照本须知第七章提供的格式填写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保证金。按照本须知第15条规定提交 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和第七章提供的格式出具) 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编制)
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七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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