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9-25 14:04:08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的委托对神华陕西甲醇下游加工项目UPS、EPS和直流电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神华陕西甲醇下游加工项目UPS、EPS和直流电源采购 2、招标编号:CSIE12021769 3、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三个包次,具体内容如下: 包1: UPS
包2: EPS
包3: 直流电源
注:本项目的采购数量均为暂估数量,以实际签订的采购订单进行结算。最终订单签订的买方主体是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或其授权的项目EPC承包商。项目执行周期在2年左右,主要供货时间在2013年-2014年。 交货地点: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 交货期:UPS接到订货通知后60天货到现场,EPS接到订货通知后30天货到现场,直流电源接到订货通知后30天货到现场。(如不满足,请写明最快交货期)。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通用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在石油化工等相关行业有使用业绩且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供货/生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制造商为同一集团(或参股)公司,只允许一个品牌参与投标。 包1、 (1)如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企业注册资金需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并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销售收入不得低于2000万元。 (2)投标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产品(UPS)必须在近五年内有大型石油化工等项目的三个以上框架采购协议业绩(或中标业绩),且单个框架采购协议(或中标业绩)供货数量不少于20台; (4) UPS主机和电池为原装进口产品,卖方供货时提供原产地海关出关单、船运或空运单、到港时间证明、进口报关单等; (5)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UPS及配套蓄电池产品制造国当地商会(或当地政府出具的)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文件。 包2、 (1)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厂,不接受代理人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的ISO9001或以上级别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的产品型号均须具备国家消防认证; 包3、 (1)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厂,不接受代理人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的ISO9001或以上级别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直流电源须具备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自2012年9月25日-2012年10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7038室。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关行业业绩合同复印件。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三层宝龙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发布媒体 此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 邮编:100011 联系人:欧京逵 电话: 010-58132649 传真: 010-5813254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33室 邮 编:100011 联系人:吴思 联系电话: 010-58132370 传 真: 010-58131164 电子邮件:wusi@shenhua.cc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帐 号:3454 5859 4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