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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 CSIE12012587国华和硕光伏发电场一期30MW工程110kV升压站低压配电柜及附属设备采购-变更公告2013-01-31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国华(和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华和硕光伏发电场一期30MW工程110kV升压站低压配电柜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具有意向、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工作的厂商参加本项目的密封投标。
交货时间:2013年5月1日 交货地点:和硕现场 设备详细要求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3)具有所投标货物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4)2010年至2012年三年内有少于50台以上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需附合同证明,并标明使用单位和联系人,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5)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能够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6.招标文件出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12月28日起至2013年1月6日止,每日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乌奇公路50号振华饭店201室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套。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请携带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2)组织机构代码证;(3)本单位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以上验证内容中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原件,其他资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装订成一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月18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塞外江南大饭店二楼一号会议室,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址:乌市阿勒泰路815号,宾馆联系电话:0991-3610000 9、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www.ceh.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新疆信息网(www.xj.cei.gov.cn)媒体上发布 招 标人:国华(和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东 电 话:0991-8879082 传 真:0991-889846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29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帐 号:345458594966 联 系 人:卢朝晖、王艳 E-mail: shenhuaxinjiang@126.com 邮 编:830027 电 话:0991-6809913、0991-6803621 传 真:0991-68036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