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1-16 16:48:11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甲醇合成装置膜分离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甲醇合成装置膜分离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13030149 项目名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甲醇合成装置膜分离系统采购。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膜分离系统,共计1套(详见技术规格书中的供货范围)。 注:包括设计出图、控制系统集成、安装指导、调试等相关内容。 3.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指定地点。 4.交货期:卖方确保膜分离系统采购合同签订后120天内按买方要求运到买方现场指定地点。 5.交货方式: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膜分离系统的2010年之前的供货及使用业绩(五个及以上,至少有1个合同处理量达到20000m3/h)。 (3)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固定资产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4)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5)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文化街与迎宾路交叉口处铁西学府小区B座神华物资集团大厦7楼707室。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五个及以上供货及使用业绩(至少有1个合同处理量达到20000m3/h)。 以上验证内容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两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2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及人员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11.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经济导报网站》(http://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http://www.shil.com.cn) 1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il.com.cn)或(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免费注册。未完成注册的可先凭相关资料办理购买手续,但必须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工作。 13、对投标人的要求 (1)为了使投标方不把时间浪费在编制不合格的报价书上,投标方所提供的膜分离单元应该符合规定、因此特制定如下准则,阐明对投标方的要求; (2)投标方必须能证实所投标的膜分离单元已经按照规定的用途在一个以上的装置上以类似的公称能力或大于此公称能力至少成功地连续运行了两年,其运行情况令用户满意。 (3)投标方应该对所投标的膜分离单元提供一份业绩表,并列出它们的使用情况,包括:用户名称,安装地点,交货周期以及实际操作情况。 (4)投标方必须是一家至少已有5年提供膜分离装置的经验且依然存在的公司。 (5)投标方必须能提供技术图纸、相关的计算书、性能试验、备品备件、开车服务或性能分析。 (6)投标方应该按照招标文件即本说明书、数据表和有关附件编制投标文件。 (7)投标方若认为在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出其他备选方案的报价,但要指出工艺技术等方面与招标文件的差异及其价格;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这些建议和修改阐述足够的理由,并经买方确认。 (8)投标书应该将全部包装和自制造厂吊装到买方提供的车辆上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报价费用内,报价应该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对包装、装箱和搬运的要求。 (9)投标书中的报价应包括分项报价,报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备、管道、仪表电气等材料,土建项目设计等。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345 458 594 966 联 系 人:潘凯之、张三海、师继红 电 话:0477-8206699 传 真:0477-8206691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 联系人:张洋 电话:0472-5332073 传真:0472-5332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