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4-22 13:09:0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为了充分利用各方面的科技资源优势,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择课题承担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翻车机干雾抑尘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课题及内容: 1、招标编号:CSIE13021155 2、项目名称: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翻车机干雾抑尘改造项目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内容: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CD3、CD4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翻车机干雾抑尘改造项目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调试、验收、服务培训和维修服务等。主要内容如下,详见技术文件。 本项目共有两台双翻翻车机。每台双翻翻车机下部分别对应5个漏斗。现为两台双翻翻车机配置两套干雾抑尘系统。 双翻翻车机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根据起尘情况对2线双翻翻车机共设计安装2套干雾抑尘系统,系统由不低于2台微米级干雾抑尘机、2台空气压缩机、2台储气罐、64套干雾箱总成控制器(水和气)、52套干雾箱总成、2套水气连接管道、2套控制系统、2套电伴热带保温系统等组成。由招标方提供的启停信号(翻控室提供)控制微米级干雾抑尘机的启停,招标方的管道水源压力为0.4-0.6MPa。 微米级干雾抑尘机设计安装在翻车机房静电除尘器附近空地上建立的设备操作间内,储气罐设计安装在设备间内。干雾箱总成设计安装在翻车机料仓周围。在整套的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中所有的水气管道都设计安装电伴热系统,并在外部包裹性能良好的保温材料,保证环境温度在-25℃至45℃内可以正常使用。 其中翻车循环周期为2分钟左右,本体翻转周期为1分钟,干雾抑尘系统喷雾时间不少于30秒。 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开发申报至少三项专利。 二、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98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达到初步验收合格标准;初步验收合格后试运行90天完成验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2、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必须具备项目核心知识产权;投标人承担本招标课题不得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 4、干雾设备采用双流体喷头(不接受单流体喷头)。 5、业绩须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需提供合同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1)具有已投产使用超过两个冬季的港口双车、或三车、或四车翻车机干雾抑尘项目业绩; (2)具有设计环境温度零下18度及以下的堆料机、或取料机、或堆取料机、或抓斗机设备干雾抑尘项目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五、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六、现场踏勘: 本项目与2013年5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技术答疑,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准时参加。踏勘集合地点:天津港南疆港区南港路6201号,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联系人:陈永青。电话:022-25605660。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3年5月14日9时00分。开标时投标人须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到场。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169号天津金世界酒店7层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账号:345458594966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王铨 电话: 010-58134662传真:010-57339287 招标人: 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永青 联系电话:022-25605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