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6-28 08:56:38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神华集团公司北京燃气热电项目蝶阀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神华集团公司北京燃气热电项目蝶阀集中采购 2.招标编号:CSIE13022058 3.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两个包,包括设备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规格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 货 期: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4.第一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的专业制造商,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应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6)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09-2011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最近三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1亿元; 7)近5年在电力行业拥有配套6台600MW机组的业绩,且DN2000(含)以上蝶阀已投产业绩不少于10台,且近五年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 5.第二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地位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中国境内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制造商在国内市场应具备近5年拥有配套10台600MW及以上机组投产运行业绩。 3)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需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以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拥有ISO9000、14000系列管理体系证书)。 4)投标人为国外制造厂商授权贸易代理的,贸易代理商需提供国外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授权书中需列明授权方与被授权方的责任关系以及分工。贸易代理商须具有外贸进出口经营资格与能力,注册资本金以及银行资信等应能保证合同执行的要求,并且须具有代理相应产品的合同执行业绩,提供证明文件。贸易代理商参加投标还需根据本资格条件提供制造厂商投标所需的相应证明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每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7月5日上午9:00-16:30。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9会议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2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帐 号:345 458 594 966 银行代码:104100004013 联 系 人:陈劼 邮 编:100011 电 话:010-58134664传 真:010-58132371 附件: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 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若第九章“设备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交货时间与上表不一致,以上表时间为准;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号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外购件需列表说明生产厂家、型号、单价,并应最终得到买方认可; 4.货物一览表中的型号为参考型号,以满足实际技术要求为准。 5.投标分项报价表必须按上表内容报价。如果第九章“设备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有更详细的分项报价要求,需在投标分项标价表后按第九章中的要求格式详细报价。 郑重说明:“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免费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正式用户,否则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