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7-11 17:13:36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全厂钢结构预制工程(招标编号:CSIE13042261)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 工程概况: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位于银川宁东镇,属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主要装置包括:空分装置、煤气化装置、合成气净化装置、油品合成装置、油品加工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硫回收装置、公用工程等。 各装置的钢结构工程量具体见下表。按制作型式分为:型钢结构(现货型钢)和非型钢结构(钢板组合焊接);按材质分:Q235B、Q345B、Q390钢;按连接形式分:栓接和焊接两种。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全厂钢结构的预制(不包括梯子、平台、栏杆),含各装置内的设备框架钢结构、管廊钢结构、厂房钢结构和公用工程(装置外管廊)等。 主要招标内容如下: 1.供货方负责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钢结构的材料采购(钢结构材料采购应在业主指定钢材供应商框架协议短名单内)、加工制作(包括焊缝的无损检测)。 2.钢结构供货方负责按设计要求采购防腐涂料,应按业主指定的防腐涂料合格供应商短名单中选取。 3.钢结构供货方必须按设计施工图纸要求使用专用软件进行钢结构的建模放样,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在得到设计单位对节点放样的准确性进行确认后方可实施,并提供设计图纸。 4.负责钢结构的抛丸除锈(抛丸等级为sa2.5,表面粗糙度为50μM)、刷底漆(环氧富锌底漆70μM厚)、刷中间漆(环氧云铁中间漆室内60μM、室外100μM厚)。预制厂防腐总厚度室内130μM、室外为170μM。(按施工图确定室内外)。涂料的性能要求:底漆附着力为1级,中间漆附着力不小于2级。 5.负责钢结构构配件编号(应提供装配图)、提供与交工有关的各种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试验报告等资料。 6.负责将钢构件从加工厂运输到施工安装现场或施工承包商指定的仓储地,车板交货,并负责做好运输途中的成品保护,由现场施工承包商负责在指定位置卸车。 7.钢结构供货方应在现场设置小型钢结构加工预制厂,负责修复、校正因加工质量或运输发生的轻微变形,负责运输过程中涂层损坏的修复工作,从而达到或符合交货质量要求,同时满足现场设计变更的施工,并派驻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等相关一切工作。 8.供货方应按工艺要求凡是有焊接的构配件两端应按要求预留50mm不刷漆,并应粘贴防锈胶带。该部位防腐涂漆待现场安装焊接完或高强螺栓终拧后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在现场除锈、补刷底漆、中间漆及面漆。对有防火要求的梁、柱及斜撑等部位不刷中间漆和面漆,只涂刷富锌底漆70μM(注意:施工图中标注FP字样为防火部位),面漆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9.供货方在运输中应做好成品保护,不使油漆表面有任何损伤,如有损伤预制单位应无条件按设计要求进行补刷,否则现场施工承包商不予接收。 10.高强螺栓的采购由现场安装单位负责,但预制单位应按规范要求提供给现场安装单位进行连接面的抗滑移试验的试件。 11.供货方应对不同材质的材料选择不同的焊材和焊接工艺。 本工程划分为六个标段,具体如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具有ISO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企业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40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加工或施工业绩; (6)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安装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应持有安全岗位资格证书(要求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册职工); (7)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8)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王旭、何强,电话:0951-6971429、6971427)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 标书款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账 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备注: (1)标书款采用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2)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1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街1号信义大厦 联系人:王教鹏 电 话:0951-697063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7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王旭、何强 电 话:0951-6971429、6971427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SHIL10000@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2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