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7-19 16:52:37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7月咸阳煤化工公司管件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7月咸阳煤化工公司管件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煤制油公司咸阳化工公司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3022377。 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货物;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提供相应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及其他生产此类产品所需证件,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5)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货物应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产品质检报告书和产品合格证;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0年~2012年,下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在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其中应具有最少三套煤制甲醇装置供货业绩并提供成功使用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9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2室 邮 编:100011 联系人:吴思、刘克 联系电话:010-58132370(吴)、58131171(刘) 传 真:010-58132371 电子邮件:wusi@shenhua.cc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帐 号:3454 5859 4966 银行代码:104100004013 招标人:中国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6层6030 邮 编:100007 联系人:王超 电 话:010-58133138 传 真:010-58131431 电子邮件:wangch@shenhua.cc 郑重说明:凡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先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办理方式详见神华招标网。 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