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记录 · CSIE13022899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供应商短名单公开招标—煤矿安全监测系统、束管火灾监测系统、煤矿堵水堵风充填加固用高分子材料供应商-变更公告2013-09-16
招标公告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华集团公司)委托,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煤矿矿井火灾束管监测系统、煤矿堵水堵风充填加固用高分子材料供应商。中标的供应商将获得由神华集团公司颁发的《神华集团公司注册供应商证书》。今后,只有持该证书的供应商才具备神华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煤矿矿井火灾束管监测系统、煤矿堵水堵风充填加固用高分子材料的供货资格,未取得该证书的供应商将不具备该资格。《神华集团公司注册供应商证书》的有效期暂定为两年。现邀请合格的制造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供应商公开招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煤矿矿井火灾束管监测系统、煤矿堵水堵风充填加固用高分子材料供应商 二、招标编号:CSIE13022899 三、招标内容:见招标一览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一览表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每包(每一类供应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售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3年8月30日起至2013年9月16日,每天8:30-11:30, 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七、售卖招标文件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八、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并出示的证明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注册,注册咨询电话010-58131370。完成注册成为神华招标网正式注册会员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 九、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9月2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递交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2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付建卓、叶涛 电 话:010-58131115、010-58131172 传 真:010-58132371 招 标 人: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B座302室 邮 编:100011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8月30日 招标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 |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供应商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以外币注册的按公告第一日的外汇牌价换算); 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0~2012)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或在有效期内的资信等级证明或证书; 参加采购活动从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工程安全及产品质量等问题; 产品及生产过程必须符合相关的行业技术标准; 投标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煤安证书、防爆合格证、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试验报告; 所有关联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证书和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关联设备联检报告;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清单请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样式填写,同时对照业绩清单附合同采购数量页、签字盖章页和设备清单页复印或扫描件;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 2 | 煤矿矿井火灾束管监测系统供应商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外币注册的按公告第一日的外汇牌价换算); 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0~2012)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或在有效期内的资信等级证明或证书; 参加采购活动从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工程安全及产品质量等问题; 产品及生产过程必须符合相关的行业技术标准; 投标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煤安认证证书、防爆合格证、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试验报告; 所有关联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认证和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关联设备联检报告;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清单请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样式填写,同时对照业绩清单附合同采购数量页、签字盖章页和设备清单页复印或扫描件;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 3 | 煤矿堵水堵风、充填加固用高分子材料供应商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外币注册的按公告第一日的外汇牌价换算); 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专业煤矿井下堵水堵风、充填加固用高分子材料的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银行在三个月内开具的或在有效期内的资信等级证明或资信证书; 参加采购活动从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工程安全及产品质量等问题;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中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中有关煤矿堵水(AQ1087-2011)、喷涂堵漏风(AQ1088-2011)、加固煤岩体(AQ1089-2011)及充填密闭发泡(AQ1090-2011)高分子材料技术条件的要求并按类别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中的检测内容必须包含行业标准中要求的“外观、闪点、有害物质限量和理化性能”四大项检验项目; 必须具备现场应急作业能力,包括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材料储备、施工机具及快速反应能力。进入井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按国家或行业要求应具备煤安证书、防爆合格证的必须具备相应证书文件;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清单请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样式填写。同时请对照业绩清单附清单中所列合同的采购数量页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或扫描件;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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