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04 13:37:07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本招标项目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变送器采购(招标编号:CSIE13022991)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13022991 项目名称: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项目变送器采购 2)招标内容: 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760台变送器的供货、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技术培训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技术文件”。 注:本项目的采购数量均为暂估数量,以实际签订的采购订单进行结算。最终订单签订的买方主体是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或其授权的项目EPC承包商。项目执行周期在5年左右,主要供货时间在2013年-2018年按订单要求分批次供货。 3)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 4)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4周货到项目现场,(如不满足,请写明最快交货期)。 5)交货方式:卖方负责运输到买方指定地点车下交货。 6)框架协议有效期:2018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通用资格条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携带: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ISO9001或以上级别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近3年的大型石油化工或煤制油化工的变送器框架协议合同原件二份。用户反馈报告二份。同时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复印件1份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9月26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 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MIV框架协议,该协议中将确定MIV的供货范围、订货合同条款及价格。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将该MIV订货合同作为项目建设总承包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转让于EPC承包商和/或其它买方,并执行将来各个EPC承包商所下的采购订单,按照所有与招标人达成的包含在MIV协议中的条款,为新疆煤基新材料项目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 8、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2室 邮 编:100007 联系人:吴思、刘克、薛国庆 联系电话:010-58132370、58131171、58131139 传 真:010-58132371 电子邮件:wusi@shenhua.cc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帐 号:3454 5859 4966 银行代码:104100004013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 邮编:100011 联系人:胡晓冰 电话:010-58132272 传真:010-58132545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