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17 13:58:3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 CSIE13043139神华宁煤集团石沟驿煤业分公司新增公寓楼及食堂设施采购项目-变更公告2013-10-18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石沟驿煤业分公司新增公寓楼及食堂设施采购(招标编号:CSIE13043139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神华宁煤集团石沟驿煤业分公司新增公寓楼及食堂设施采购共分为5个包; 第一包:餐厅餐具类; 第二包:餐厅家具类; 第三包:生活家具类; 第四包:针织品类; 第五包:家用电器类。 (设施配置采购详细参数、规格型号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备国家认证的行业达标资质、生产许可证(或销售代理证件),并在有效期内; C.具有产品鉴定书,检测报告,提供质量认证证明; D.第一、四包具有近三年独立承担合同金额6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第二、三、五包具有近三年独立承担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合同原件。 E.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商业信誉; 注:开标时投标单位将样品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标记并保管中标候选单位提供的样品,作为供货验收的依据。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姚桂宁、何强,电话:0951-6971428);持单位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代理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一包100元;二包300元;三包500元;四包300元;五包3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标书款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账 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备注: (1)标书款采用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2)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上午8: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正源南街581号工人疗养院职工之家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新民 电 话:0951-697990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姚桂宁 何强 电 话:0951-6971428 传 真:0951-6971431 6971432 电子邮件:myy720@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