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18 17:24:16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神东IT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CSIE13023149 2.3招标内容包括: 项目范围主要包括网络、服务器和存储、工作站、打印机;大屏幕显示系统和人体工程学操作台设备等硬件设备,相关的操作系统、网管软件、防病毒软件、短信预警平台等基础软件设施,以及所供设备连接的施工辅材、设备内部布线、组装等。 根据设备的特性,本项目划分为三个包(包一、包二、包三)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特别说明:包一、包二、包三是三个相对独立的包。 2.4系统及设备质量保证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有产品均应提供原生产厂商一年或三年(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免费质保和技术支持服务,投标方对产品实行三包。在质保期内如因设备的质量问题造成损坏,投标方免费维修和提供备件。 2.5成套设备的计划交货日期: 包一:中标方应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货,在收到招标方设备启运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到招标方指定现场,根据现场条件,投标方应承诺满足招标方分批次到货要求。 包二、包三:投标方应在收到招标方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货,在收到招标方设备启运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供货到招标方指定现场。 2.6交货地点为:神华集团神东煤矿、神华集团锦界煤矿。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包一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3.1.4具有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1.5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1.6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 3.1.7投标方类似规模的项目业绩:提供不少于3个近三年类似类型和规模的项目业绩(合同额300万元以上); 3.1.8提供本系统的投标方如果不是投标主要设备的原始生产厂商,必须出具服务器、交换机、磁盘阵列等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1.9投标方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1.10本包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3.2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3.2.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2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2.3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2.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项目经理证书; 3.2.5最近三年(2010-2012)类似规模的项目业绩: a)投标方提供近三年不少于3个类似规模的项目业绩(要求拼接规模不少于15块); b)投标选用的大屏幕显示单元需近三年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应用业绩。 3.2.6提供本系统的投标方如果不是投标主要设备(大屏幕显示单元、显示器控制器)的原始生产厂商,必须出具主要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2.7本包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3.3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3.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3.3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项目经理证书; 3.3.5提供本系统的投标方如果不是投标主要设备(操作台)的原始生产厂商,必须出具主要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3.6本包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8室购买。购买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等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和证书等(包二、包三无需携带项目经理证书),及购买标书的法人授权书或者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10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11室。 5.3请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印刷版招标文件为准。 6.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6.3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中景濠庭4层 邮编:100011 联系人:原宁 电话:010-5759525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人:卢爽、何流 电话: 010-58132345、010-58131254 传真: 010-573392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