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24 13:52:37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 标 公 告 受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现对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主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主机设备招标 2、招标编号:CSIE13053201 3、招标范围:两台套与1000MW超超临界主机设备和相应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设备清单如下:
投标人只能对每包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一)、通用条款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凡投标人的分包产品必须在投标时携带分包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和业绩。 6).投标人应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分包产品)名单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投标人对配套厂商及分包产品的质量,可靠运行特性负全部责任。 7).投标人应提交并说明提供产品所用的标准和规范。 (二)专项条款 1)、锅炉 1.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或销售锅炉设备能力的; 1.2.拥有4台套及以上的设计、制造1000MW及以上等级的超超临界燃煤火电机组锅炉本体的合同业绩。(包含控股方业绩,不限于国内。) 1.3.采用控股公司的设计和技术的投标人应提供其控股公司出具保证设计、制造质量和性能保证的书面文件。 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汽轮发电机组 2.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或销售汽轮机及汽轮发电机设备能力的; 2.2.拥有4台套及以上的设计、制造1000MW及以上等级的超超临界燃煤火电机组汽轮机本体及汽轮发电机本体的业绩,并具有2台套及以上已投产业绩。(包含控股方业绩,不限于国内。) 2.3.采用控股公司的设计和技术的投标人应提供其控股公司出具保证设计、制造质量和性能保证的书面文件。 2.4.允许联合体投标,对于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 6、招标文件售价:售价10000元人民币/每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办事处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9、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本单位营业执照、质保体系证书、销售业绩证明(满足“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的合同原件或合同的首页及签字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形式,需由联合体主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说明投标人联合体构成,并在投标阶段提供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授权书及联合体成员协议书(明确分工内容及法律责任)(以上均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不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或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供应商,还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楼购标大厅或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房间进行注册。未注册的投标人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3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中国职工之家(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邮 编:400020 联 系 人:周佳荣、郑国栋、张雷、杨骏进 电 话:023-67941751转8006、023-67941753转8008、023-67126908 传 真:023-67126406 招 标 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6030 邮 编:100011 公司电话:010-58131096 联 系 人:王晓云 传 真:010-58134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