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03 15:36:5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神华国华寿光电厂一期(2X1000MW)工程厂外补充水管道采购 招标编号(CSIE14010609)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国华寿光电厂一期(2X1000MW)工程厂外补充水管道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业主计价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厂外补充水管道及管件主要用于输送电厂的淡水水源水,包括水库水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淡水通过2个水泵房提升后进入电厂内。主管道共两条,并行埋地敷设,管顶覆土不低于0.7m,管道间距1.5m。 2.2招标范围:采购工程所需的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弯头、电熔三通、电熔法兰、电熔套筒等管材及配件。(详见技术标准及参数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人民币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具有投标产品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以经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3.1.2投标方须具备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3年以上生产历史(以经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3.1.3投标方必须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省级卫生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以上证书均以原件为准) 3.1.4投标方须提供近三年以来至少3个以上供水工程(DN400规格或以上)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长距离(单项工程管线距离不低于10公里)且已投产运行1年以上的供水业绩,其中至少包含1个滨海地区的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同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近三年(2011年1月至今,下同)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3日至于2014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_8:30_时至_11:30__时,下午_13:30__时至_14:30_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1500_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备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等。 从2013年6月1日起,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a)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购买,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供货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各包货物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8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10会议室)的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经济导报网站和神华招标网_(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中铁十二局集团神华国华寿光电厂补给水管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邮政编码:262714 联 系 人:熊毅 电 话:13307570517 传 真:0536-534504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 编:100007 公司电话:010-58134655、58134654、1248 公司传真:010-58132347 联 系 人:李晨、靳晶晶、张超 邮 箱:cnbjscorpio1@163.com(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cnbjscorpio1@163.com,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