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04 08:26:06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公用工程余热回收站气动GLOBE调节阀采购(招标编号:CSIE14042343)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null
交 货 期:2015年2月28日 交货地点:宁夏宁东煤化工基地(业主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需为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代理授权证明材料); 3)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或供货业绩; 5)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时效要求:2014年1月30日以后开具为有效); 6)投标人必须为招标人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厂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王旭,电话:0951-6971429)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标书款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账 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备注:1、标书款采用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2、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24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 联系人:王祺 电 话:0951-697536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王旭 电 话:0951-6971429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SHIL10000@163.com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7月4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