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8-11 09:07:25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杭锦能源公司机房工程项目--设备、材料采购 1.招标条件杭锦能源公司机房工程项目--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4023009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机房装饰装修、供配电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灭火及排风系统、新风系统、机房接地及防雷系统、机房环境监测系统的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事宜。 交货地点: 神华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期要求: 项目工期进度要求: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天内所有设备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正常运行交付3个月后进行验收,实施工期视现场情况而定,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运行状况调整验收时间。 质保要求等: 质保期为项目终验合格后的2年,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年审有不良记录、年审基本合格或者年审不合格的单位不得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1年~2013年,下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颁发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7)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的项目业绩,每个业绩的合同额应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证明; 8)如果投标人不是主要设备(防静电地板、精密空调等)的生产厂商,必须出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11日至2014年08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il.com.cn/ibs2)购买招标文件。非会员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会员和非会员还需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它证书、授权和证明等,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3郑重说明:神华国际工程公司业务集成系统(IBS2.0)已正式上线运行满一年,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及我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从2013年6月1日起,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建议拟参加我公司组织的招标业务的投标人(含以前注册过,但未通过原件现场审核的投标人)提前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到我公司总部或分支机构进行现场审核。我公司会在售标大厅安排专人协助您完成注册审核工作。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通过神华招标网或在我公司售标大厅的电脑设备上自助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信息后,到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今后购买招标文件时不再需要携带已通过审核的证照原件(在有效期内的)。 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9月03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10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二层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 邮 编:100011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原 宁联 系 人:卢 爽、何 流 电 话:010-57595251电话:010-58132345、010-58131254 传 真:010-57595251传 真:010-57339287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lushuang@shenhua.cc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2014年08月 附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1)具体设备配置数量等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2)投标人不可选择上表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3投标人需在以下17家银行中任何一家开通企业网银,完成电子支付。17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河北银行、徽商银行、BEA东亚银行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1供应商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供应商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招标财务”菜单下“供应商网上支付”功能; 4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缴费内容; 5点击操作框右上角“网上交费”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中输入校验码,点击“提交订单”,然后点击“立即支付”。按照提示用投标人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_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地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