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09 09:00:48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油品合成装置安全阀(招标编号:CSIE14043523)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
交 货 期:2015年3月30日 交货地点:宁夏宁东煤化工基地(业主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为招标人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厂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近三年具有投标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5项(需提供合同原件); 4)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1年度至2013年度); 3.1.2投标人为进口品牌代理商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代理商的授权应由生产商总部或亚太区或中国具有实体独立运营公司出具的由法人签署的委托代理授权书,不接受生产商其他人员(除非有法人授权)或办事处或销售代表(含销售总代理)签发的授权,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人的代理范围、代理期限和责任。在授权书中,应明确生产商或代理商对所提供的货物承担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及追索或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代理商必须具有三年以上运营经验,并且三年之内法人没有做过任何变更。 3)代理商必须对所代理物资有足够成功的代理业绩(近三年,有相关产品的合同,不少于三份)。 4)如果代理商签约,代理商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能够向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 5)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能少于500万)、流动资产、银行授信额度、年度销售总额必须达到当前标段的运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王旭,电话:0951-6971429)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标书款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账 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备注:1、标书款采用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2、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30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 联系人:王祺 电 话:0951-696587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王旭 电 话:0951-6971429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SHIL10000@163.com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