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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 CSIE14054800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聚氯化铝采购-变更公告2014-12-01 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的委托对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聚氯化铝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聚氯化铝采购 2、招标编号:CSIE14054800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聚氯化铝总量1550吨(预估),分批次在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供货,供货以需方通知在4小时内将聚氯化铝送到需方指定地点(江油发电厂厂区内)。 投标人只能对整包货物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80万元; 2、投标方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合法的聚氯化铝生产、销售资质,同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合法的卫生许可证批件; 3、供货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售后不退。本项目接受网上购标,标书款只接受现场现金支付或电子支付的方式交纳,不接受电汇。如投标人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标书款或因其他原因未及时支付标书款而导致无法入账、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证明产能的同类业绩证明(供货合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盖单位鲜章)及个人身份证以及公告中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上传网站要求的证照扫描件,以通过初审。初审完成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复审地点详见神华招标网),没有通过复审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重庆市渝通宾馆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 联 系 人:秦 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6号伊美大厦2403室 邮 政 编 码:400020 联 系 人:陈 珂 电 话:023-67126908 传 真:023-67126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