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4 17:01:50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1月矿用强排泵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4025314。 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矿用强排泵的供货、运输、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的专业制造商,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1-2013)的审计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最近三年的年均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五倍;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最近三年(2011-2014)的销售业绩清单。投标人应有用户提供的至少5台(套)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功率不小于1000KW同时流量不低于700m³/h)成功使用的业绩,并最少提供三份相关合同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后才可购买招标文件。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7室完成注册后在国华投资大厦6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卖: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网银支付必须使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内的网银支付流程交费,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1月15日9时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11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招 标 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4层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崔淼 电 话:010-58134556 传 真:010-58131431 电子邮箱:cuimiao@shenhua.cc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六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叶涛 电 话:010-58131172 传 真:010-58132371 网 址:www. shenhuabidding.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账 号:345 458 594 966 银行代码:104100004013 附件: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 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若第五章“货物技术要求”中交货时间与上表不一致,以上表时间为准;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号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外购件需列表说明生产厂家、型号、单价,并应最终得到买方认可; 4.货物一览表中的型号为参考型号,以满足实际技术要求为准。 5.投标分项报价表必须按上表内容报价。如果第五章“设备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有更详细的分项报价要求,需在投标分项标价表后按第五章中的要求格式详细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