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9 15:50:56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国华寿光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照明灯具,项目业主为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已中标神华国华寿光电厂2×1000MW机组项目,并已与业主签署了该项目合同,现合同已开始履行。为此,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就上述工程的照明灯具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第二部分、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神华国华寿光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照明灯具采购 招标编号:CSIE14015572 建设地点: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寿光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本标段招标范围(不限于以下内容):主厂房、锅炉投光灯、荧光灯带、应急灯、防爆灯等照明灯具及其附件。 第三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近五年单个照明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业绩不少于5项; 3.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照明灯具生产厂家的满足注册资金在20000万人民币及以上,通过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经销商注册资金应在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同时满足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20000万人民币及以上,通过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4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第四部分、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标书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4.2出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备查: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等。 从2013年6月1日起,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网上进行购标: ①已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07室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②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神华招标网站支付(银行名称详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第一项) ③上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压缩打包上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到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售标地点进行现场购标。 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中第一项,标书款必须用报名单位的基本账户使用企业网银在神华招标网的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暂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直接电汇的支付方式。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雍景台酒店二层富贵轩(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2号)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六部分、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经济导报网站和神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第七部分、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寿光市羊口镇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31室 邮编:262714邮编:100011 联系人:王丹联系人:刘海涛 赵堃 电话:18463667756电话:010-58131386、2327 传真:0536-2239398传真:010-58132347 |